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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三农问题的出路

    信息发布者:吾元村服务站
    2017-12-23 19:17:46   转载

    “在新世纪,尤其在加入WTO的历史背景下,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经济学家陈锡文在接受本报记者访问时,又一次强调这一观点。

        围绕我国“三农问题”的焦点问题与下一步的发展思路,这位著名的中国农村问题专家与记者展开了对话。

        要更加重视农民的就业和收入

        记者:陈主任,目前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农产品供给不足的老矛盾显然已经缓解,但农民收入增长困难的新矛盾却十分突出。对这一核心问题您是怎样认识的?

        陈锡文:显然,在当前农业发展的新阶段,我们对农业问题的关注,必须要从过去主要看重农产品的供给,转向更为重视农民的就业和收入问题。

        关于农民收入,我认为当前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有两个,一是来自农业的收入增长困难,二是农民的非农就业极不充分。

        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增长困难,与绝大多数城镇居民达到小康生活水平后消费结构的变化直接有关。2001年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1996年增加了2020.7元,但其用于食品的开支人均却只比1996年增加了109.3元。增减相抵,2001年城镇居民在购买农产食品方面,人均比1996年的开支减少了97.5元。因此,农民的增收必须更多地寄希望于扩大其在农业以外的就业空间。

        乡镇企业曾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就业的基本场所。但从1997年起,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就再也没有达到过1996年的水平,2001年底乡镇企业的全部从业人员为1.3亿人,比1996年还减少了500多万人。

        记者:那么,未来中国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民就业的对策应该是怎样的呢?

        陈锡文:一是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的战略性结构调整,以提高农业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效益来增加农民的收入;二是切实增加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和农业的综合经济效益;三是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以加快农村税费改革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来实现农民减负增收;四是积极稳妥地促进城镇化,以拓宽农民的就业空间来增加农民的收入。

        要更加重视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和农业自身效益的提高

        记者:有人说,加入世贸组织后,利用国际市场更方便了,只要我国有足够的外汇,进口粮食保障国内需求不成问题,现在农业问题不必小题大做了。对此,您是怎样看待的?

        陈锡文:这种单纯从农产品供求角度看问题的思想方法,不利于保护我国农民在现阶段的基本利益。当前,有些同志对经济的发展只注重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在这种思想方法下,往往会将农业看成是对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增长无足轻重的部门,因此不愿意对农业的发展增加政府的支持和保护。

        不改变这种状况,在发达国家强劲补贴的农产品进口冲击下,我国不少地方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就可能面临衰落的危险。一旦出现这样的局面,受威胁的可能并不是国内农产品的供求平衡,而是相当数量的农民的就业和收入。对这个问题的严峻性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估计。

        农业的效益更多地体现在它的社会功能和全局意义上,看不到这一点,就不可能真正理解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规律性。在计划经济时代,出于特定历史条件,人们可以对农业只提出确保农产品供给的要求,可以为了积累国家工业化所需的资金而人为地压低农业的直接经济效益和农民的收入。但是,在开放的、市场经济的年代,如果再延续这种思路,国内的农业就将根本无法与国外的农业相抗衡。

        记者:那么,您认为政府对农业应该如何支持与保护呢?

        陈锡文:我以为,一要深化改革和加快完善我国的农业税制,切实减轻对农业的税赋,提高农产品在价格方面的国际竞争力。二要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投入。尤其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农民技术培训、农产品市场和信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标准及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重大病虫害测报和扑灭机制建设等世贸组织“绿箱政策”允许的政府投资方面增加投入。同时要根据世贸组织规定的“黄箱”补贴内容,加快我国农业补贴的体制改革,转变补贴的方向和方式,使补贴能更直接地到达农业生产环节、到达农民手中。三要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合作金融、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相互支撑、功能互补的复合型农村金融体制。四要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农业保险体制,以分散农业的市场和自然风险。

        要更加重视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

        记者:我在农村采访调查时也发现,目前农民负担越来越重、城乡差距越拉越大、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等方方面面的社会问题十分突出。对此,您认为目前农村的这一系列社会问题该怎么办?

        陈锡文:去年,我国农业在GDP中的比重已降到只占15.2%,而从事农业(农林牧渔业)的劳动力却仍占到全国劳动力就业总量的50%,而乡村人口更是占到全国总人口的62.3%。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已从1978年的2.57∶1和1985年的1.86∶1扩大到了2001年的2.90∶1,而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差距则由1978年的2.93∶1和1985年的2.31∶1扩大到了1999年的3.53∶1。这种城乡之间总体上发展的极不平衡,必然造成二元经济结构下一系列独特的农村社会问题。因此,在我国总体上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阶段后,就需要比任何时候都更为关注农村的社会全面进步问题,否则就有可能延缓我国的现代化进程。

        不可否认,在相当数量的内地传统农区,由于近年农业、农村经济增长的迟缓和农民收入增幅的下降乃至负增长,导致社会矛盾有所积累,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有所增加,教育、医疗等基本社会事业的发展明显滞后。出现这类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发展不足,但也要看到,社会、经济体制的改革滞后,也是其中的重要因素。因此,解决农村的社会问题,也必须着眼于农村社会、经济的组织和体制创新。

        记者:那么,您认为农村社会、经济的组织和体制该如何创新呢?

        陈锡文: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创新一是在农村基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设置和职能方面。2000年,我国农村设有43735个乡镇,平均每个乡镇辖区内约有5520户、2.11万人,平均每一乡镇的农业生产总值约为3250万元。值得思考的问题之一,是以这样的人口规模和经济能力,是否支撑得起一级完全政府的运行?值得思考的问题之二,是不少设在乡镇的本应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甚至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政府部门,实行的却是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等财务制度,其结果不仅会降低服务和管理的水平,而且是以直接向农民的收费来弥补财政预算的差额。因此,减轻农民负担,必须与农村政府机构的设置及乡镇财政制度的改革配套进行。需要深入思考的是,农村基层政府改革的目的显然不仅仅是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更深层的意义,在于如何适应发展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改善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和提高执政的能力。

        二是农村基层组织(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朝着尊重农民权益、增强服务功能的方向发展。同时,要在自愿的基础上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它与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可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降低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风险和交易成本,与已有的村级社区组织不仅不存在矛盾,反而可以功能互补,相得益彰,更有利于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是加快建立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在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之后,要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最根本的途径,是要理顺各级政府对占义务教育比重最大的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关系,建立各级财政合理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体制。应当把农村税费改革与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加强财政对农村社会发展的扶持力度。关键是要解决好各级政府之间财权与事权的划分,完善上级财政向农村基层转移支付的体制,尤其是要根据发展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社会事业的性质,建立和完善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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